最新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培训 > 最新通知    
关于举办电学和通信领域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交流研讨会(深圳)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13-09-30   浏览量:
      为了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加强专利代理人与审查员的业务交流,反馈专利代理人在代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听取审查部门对专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与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和通信发明审查部定于2013年10月21-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电学和通信领域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交流研讨会。
 
一、研讨主题(拟定)
1. 关于 “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技术启示”的理解;
2. 关于“有限次的实验”的理解;
3. 创造性评判时,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实质的准确把握;
4. 以电子用户界面为特征的相关申请的审查;
4. 其他有关问题
协会欢迎广大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将感兴趣的业务问题发送到协会电子信箱( mail@acpaa.net)。本次会议将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征求各代理机构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会人员
1.国家知识产权局
来自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专利复审委员会,审协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资深审查员,80余人。
2.具有电学和和通信领域专利代理经验的专利代理人和相关企业及其它机构的专利工作者,共120名。
 
三、会议日程
10月20日下午     报到
10月21日全天     主题发言
10月22日上午     交流研讨与大会总结(暨闭幕式)
 
四、会议费用
协会会员:注册费(含会务费、资料费等)300元/人,中西部及东北老工业地区会员费用优惠,注册费为200元/人。食宿免费(含10月20、21日住宿,20日晚餐,21日三餐,22日早/午餐,22日中午退房),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非协会会员或未缴费协会会员:注册费(含会务费、资料费等)500元/人,其余同上。
 
五、会议地点
深圳迎宾馆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15号
六、注意事项
1. 因名额有限,每家代理机构或企业报名限1-2人。报名一经确认,参会人员不得缺席,否则注册费不予退还。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会。
2. 请参加人员登录 /register/在线报名,并在报名备注中写明是否需提供住宿, 如未注明,将不提供住宿。本次交流会限额120人,额满即止。额满后,学员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 付款方式
(1) 邮局汇款或至协会面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邮编100011)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银行转帐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请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电通(姓名)”,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4. 培训课时:本次交流研讨会共计A类培训12课时。
 
联系人:苏林 010-58572721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版权归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京备12047258 技术支持: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