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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第五、六期诉讼代理人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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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0-10   浏览量:
 

根据《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诉讼代理人业务培训,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个课时。

为进一步提高被推荐专利代理人诉讼代理业务能力,协会定于20181020在北京举办2018年第五、六期诉讼代理人业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协会集中推荐的诉讼代理人(具体查询地址:http://www.acpaa.cn/font/agentBatch/list.jhtml

2.专利代理人

二、培训日程安排及地点

日期

  

会议内容

20

(周六)

早 上

08:00-09:00

 

上 午

09:00-12:00

专利创造性判断相关问题

中 午

12:00-13:00

 

下 午

13:30-16:30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理解

培训地点:北京辰茂鸿翔酒店

          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15   010-59838816

三、培训安排

1. 授课教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芮松艳

2. 培训主题:专利创造性判断相关问题以及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理解

四、培训费用

专利代理机构的诉讼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含午餐),其它费用自理。

五、培训人数及课时计算

报名限额100人,额满截止。报名截止后,本期学员名单将在协会网站(www.acpaa.cn重要通知中公布。本次培训为8课时,诉讼代理人计入诉讼培训课时。专利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计入A类执业培训。

注:若诉讼代理人在专利代理人报名入口报名则计入A类执业培训。

六、报名地址

1.专利代理机构的诉讼代理人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2)进行在线报名。

2.专利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4)进行在线报名。

七、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

注意: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且抬头为机构名称的,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机构税号,否则无法正常开具发票。

1.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044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中国专利大厦101023房间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账号:778350009411

户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注:请在缴费附言中注明:“学员姓名”+“诉讼56期”,例:张三+诉讼56期;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3.支付宝转账

因支付宝转账无法显示缴费附言,建议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如未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请邮件说明情况。如无法保证上述事宜,则不建议使用。

4.请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缴费,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学员将取消当期报名。

5.报名缴费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培训班开班前与该培训班联系人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010-82117371

邮箱:edu@acpaa.net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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