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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关于推荐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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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16   浏览量:

各会员单位、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 )的通知要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可至多推荐3个参评项目。协会现组织开展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发送至邮箱mail@acpaa.cn,邮件主题为: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1010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备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海晶、白朝品

联系电话:010-82113381/0581

电子邮箱:mail@acp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斜街11号中国专利大厦10


附件:推荐函.docx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2年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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