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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在即 专利代理改革按下“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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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28   浏览量:
 

来源|中国日报网

 

央广网北京1114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从明年31日起施行。在国务院新闻办昨天(13日)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相关负责人释放消息,专利代理审批今年年底将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专利代理改革按下“快进键”。

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中,“专利代理人”这样的字样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专利代理师”的称呼。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吹风会现场表示,一字之差主要是为了提升从业人员的执业荣誉感。他说:“在国内,类似一些经过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行业,他们的称谓有注册会计师、律师、医师。同时我们也参考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的称谓。提升他们的社会影响力,使他们更有执业荣誉感,是这次条例修改的一个重要考虑。”

除了名字的变化,实体的组织类型也将有所调整。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在现有两种类型的专利代理机构基础上,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的专利代理机构。这就意味着,专利代理机构将有三种类型:一是普通合伙企业;二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第三种是有限责任公司。

对此,资深海外专利从业人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七星天总裁龙翔在接受经济之声采访时说,组织类型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避风险,激发市场活力。“我们从服务行业的角度来说,专利代理还是有很大风险的。代理机构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会造成不小的后果。组织类型多样化能让大家在风险和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大家有更多选择,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龙翔说。

值得关注的是,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中,上面提到的专利代理师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将大大放宽。例如,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有所松绑;还将改革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审批制度。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武卫介绍:“这次条例修改的总体思路和亮点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现行条例规定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改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审批,放在工商登记之后,实行‘先照后证’。”

相关负责人还在吹风会上透露,到今年年底,专利代理审批时间将再压缩一半,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业内观点指出,专利代理改革按下“快进键”,为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都将带来利好,有效强化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10月底,中国共有42569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18468人,专利代理机构2126家。其中,能提供涉外服务和专利预警、分析、许可、质押融资及专利诉讼、调解等服务的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开展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业务的机构超过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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