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加强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相互交流、沟通与合作,促进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紧密联系,形成工作上的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加快形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将于2015年9月1日启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的相关试点工作。即日起,符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申请表邮寄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1
号中国专利大厦
10
层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82118991)。经审批合格的申请人将定期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