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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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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25   浏览量: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目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能力和水平,为专利代理业务的全面提高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扩大专利代理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20163月启动全国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协会成立“全国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评选工作小组。评审专家委员会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深审查员和行业内资深代理人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评选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下称“参选文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文件应当由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中的专利代理人撰写。

(二)参选文件应当是上一年度201511-12月3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三)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申请文件不参加评选。

(四)外内翻译文件不能参加评选。

三、申报方式

参选文件由撰写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推荐申报。专利代理机构应按照本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人数的10%的比例进行申报,9人以下(含9人)的申报1篇。

备注:1、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的参选文件数量在3篇以上(含3篇)的,建议尽可能涵盖多领域。参选文件数量在3篇以下的不分领域。2、申报数量按比例折算后进行四舍五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于2016520之前以电子件形式报送申报表(见附件)至协会邮箱:mail@acpaa.cn,主题写明“优秀发明专利评选材料”。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申报材料经评选工作小组汇总,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按比例评出参选文件进行下一阶段评审。

(二)评审。经过初审评出的参选文件需要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作出最终评审结果。

(三)社会公示。评审结果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评选工作小组提出反馈意见。

(四)反馈意见的处理。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对有异议的参选文件送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复审。

(五)公布评审结果。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以及公示反馈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选出优秀参选文件,由协会向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者颁发“2015年度全国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荣誉证书,并通过协会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优秀文件撰写者及该文件基本信息。

六、相关要求

(一)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推荐文件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所在申报机构的参选资格。

(二)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将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拟每年评选1,评选数量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整个评审过程都将以匿名方式开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立瑶  李蔷

联系电话:58572665

附件:全国优秀发明专利申报表.xls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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