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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6-03 浏览量: |
协会定于2016年6月16日-17日举办2016年第二期专利代理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和日程
1、地点:北京德胜饭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4号
2、会议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
签到时间:2016年6月16日8:00-8:30
3、会议主题:参会人员通过案例分析实战模拟口审全过程。
时间 |
内容 |
指导老师 |
6月16日 8:30-12:00 |
动员热身(学员分为请求人、专利权人、合议组) |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复审委员会 通信申诉二处 左一 医药生物申诉二处 魏聪 医药生物申诉一处 郭婷 |
请求人研究材料 撰写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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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13:30-17:00 |
专利权人研究意见陈述书 撰写并提交意见陈述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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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研究意见陈述书 撰写并提交补充无效宣告理由的意见陈述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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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8:30-12:00 |
模拟口审 教师点评 |
行政诉讼处 马文霞 行政诉讼处 程强 |
教学用具准备:请参会学员携带笔记本电脑。
二、参会人员
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诉讼代理人优先,本次讲座限额45人,额满即止。
三、会议费用
1)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免报名费,提供16日午餐及16日住宿。
2)专利代理人每人300元,提供16日午餐、其他费用自理;
3)非专利代理人每人500元,提供16日午餐、其他费用自理。
四、缴费方式
(1) 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 或 银行转帐(请勿使用支付宝付款)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注:请在缴费附言中注明:“学员姓名”+“高人2期”,例:张三 高人2期;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请缴费前询问贵机构财务人员,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将相关信息发至邮箱mail@acpaa.cn,邮件名称请注明“营改增信息+事务所名称”,协会将以收到的邮件为唯一确认方式。 如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协会默认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信息:
邮件地址:mail@acpaa.cn
信息收集:010-58572731/33
开票信息咨询:010-58572730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一经确认,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告知会务组联系人。
2. 培训课时:本次会议共计A类培训12课时,要求参会者16日和17日签到,未签到视为未参加培训。诉讼代理人计入诉讼培训课时。专利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计入A类执业培训。若诉讼代理人在专利代理人报名入口报名则计入A类执业培训。
3. 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高层次领军报名培训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5)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请在备注中写明“是否需要住宿”。
4. 协会诉讼代理人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诉讼代理人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2)进行在线报名。
5. 非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业务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4)进行在线报名。
联系人:梁玮 010-58572404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