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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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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6-03   浏览量:
 

协会定于2016616-17日举办2016年第二期专利代理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和日程

1、地点:北京德胜饭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4

2、会议时间:2016616-17

签到时间:20166168:00-8:30

3、会议主题:参会人员通过案例分析实战模拟口审全过程。

时间

内容

指导老师

616

8:30-12:00

动员热身(学员分为请求人、专利权人、合议组)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复审委员会

通信申诉二处 左一

医药生物申诉二处 魏聪

医药生物申诉一处 郭婷

请求人研究材料

撰写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

616

13:30-17:00

专利权人研究意见陈述书

撰写并提交意见陈述书

请求人研究意见陈述书

撰写并提交补充无效宣告理由的意见陈述书

617

8:30-12:00

模拟口审

教师点评

行政诉讼处 马文霞 

行政诉讼处 程强

教学用具准备:请参会学员携带笔记本电脑。

二、参会人员

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诉讼代理人优先,本次讲座限额45人,额满即止。

三、会议费用

1)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免报名费,提供16日午餐及16日住宿。

2)专利代理人每人300元,提供16日午餐、其他费用自理;

3)非专利代理人每人500元,提供16日午餐、其他费用自理。

四、缴费方式

1 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  银行转帐(请勿使用支付宝付款)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号:778350009411

 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注:请在缴费附言中注明:“学员姓名”+“高人2期”,例:张三 高人2期;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51日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请缴费前询问贵机构财务人员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将相关信息发至邮箱mail@acpaa.cn,邮件名称请注明“营改增信息+事务所名称”,协会将以收到的邮件为唯一确认方式。    如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协会默认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信息:

邮件地址:mail@acpaa.cn

信息收集:010-58572731/33

开票信息咨询:010-58572730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一经确认,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告知会务组联系人。

2. 培训课时:本次会议共计A类培训12课时,要求参会者16日和17日签到,未签到视为未参加培训。诉讼代理人计入诉讼培训课时。专利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计入A类执业培训。若诉讼代理人在专利代理人报名入口报名则计入A类执业培训。

3. 协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高层次领军报名培训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5)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请在备注中写明“是否需要住宿”。

4. 协会诉讼代理人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诉讼代理人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2)进行在线报名。

5. 非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请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业务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4)进行在线报名。

联系人:梁玮  010-58572404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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