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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官与专利代理人业务交流培训班(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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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21   浏览量:
    为了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络,加强专利代理人与法官的业务交流,反馈专利代理人在诉讼代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听取法院对专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诉讼代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与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33日在北京召开一次法官与专利代理业务的交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协会集中推荐的的诉讼代理人(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可在诉讼代理人专栏-重要通知中查询)

二、培训日程

 33日上午 8:30-9:00 报到

            9:00-12:20  主题发言

            主题1:证据相关问题

            主题2:专利诉讼赔偿及案例分析

下午 13:30-16:30  讨论

三、培训地点

北京亚奥国际酒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大屯路甲一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300(其中包含培训费、资料费及33日午餐),其他费用自理。

五、培训报名:

报名限额90人,每机构报名人员不超过3,额满截止。报名截止后,本期学员名单将在协会网站(www.acpaa.cn)上公布本次培训为8课时,计入2016年度诉讼培训课时。

六、培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为协会集中推荐名单中具备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由各专利代理机构统一报名。报名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2)进行在线报名。

七、缴费方式:

1)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注:请在缴费附言中注明:“学员姓名”+“法官交流”,例:张三 法官交流;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3)支付宝转账

因支付宝转账无法显示缴费附言,建议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如未使用报名人本人支付宝账户汇款,请邮件说明情况。如无法保证上述事宜,则不建议使用。

注:1请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缴费,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学员将取消当期报名。

    2、报名缴费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培训班开班前与该培训班联系人协调,如在2个月内未联系协会,将不再另行安排培训。

联系人:于    010-58572609

邮箱:edu@acp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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