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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警示案例通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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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8   浏览量:
各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行业从业者:
  为积极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监督职能,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坚决同一切行业不良竞争、发展乱象作斗争,持续推动行业警示教育工作,加强以案释法,警示行业内专利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案件沉痛教训,现通报近期已作出处理的行业自律案例,发布第三期行业自律警示案例。
  本次发布两件案例分别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转包案件、泄露委托人秘密;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涉及转包案件、泄露委托人秘密的案例主要表现为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后,该专利代理机构负责承办案件的专利代理师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委托人的技术交底材料转包另一家代理机构进行撰写,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在技术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未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通过“自行发挥完善”完成了第一稿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由于委托人认为该第一稿文件与其实际材料不符,该机构重新帮助委托人撰写发明专利申请并以承办案件专利代理师的名义进行了提交。同时告知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第一稿文件不要了,由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自行处理,于是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将上述专利申请文件以其他申请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上述行为违反了保密原则、对委托人负责原则、授权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其中一家专利代理机构的行为还违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一一号公告),实施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上行为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相悖,严重损害行业内的信任关系,影响委托人与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合作。
  第二个案例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是:专利代理机构就具体案件联系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客户,诋毁其他专利代理机构声誉,实施了“就具体案件主动联系其他专利代理机构客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委托人的反感,破坏了专利代理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声誉。
  本次通报的两类违规行为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四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行业规范、公序良俗以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的各项规定,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专利代理行业形象。”第二十六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告知原则、授权原则、对委托人负责原则、保密原则开展专利代理业务”,通报案例中专利代理机构和涉案人员的行为反映出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管理长期存在的风险和漏洞,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缺乏足够的学习和认识,执业行为随意,缺乏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没有真正做到对委托人负责。协会对于上述违规行为的处分和严肃处理,旨在有效打击各类影响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专利代理机构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与引导,切实发挥机构自治的职能,共同为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近期,协会正式发布了《专利代理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依据新颁布的行业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应性修订,特别针对新兴专利代理业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广大专利代理机构要切实利用好《指南》,使《指南》能够真正帮助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来实现良性竞争。
  希望专利代理行业从业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行业典型案例中的教训,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职业操守,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各地方协会认真组织学习警示案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如有良好学习示范案例请及时报送协会。
  联系邮箱:mail@acpaa.cn

  附件: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警示案例(三)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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