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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关于征集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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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4   浏览量:

为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培训工作的需要,加强代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对目前协会教育培训师资库作进一步的调整充实。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利代理培训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全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征集培训师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热爱培训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利代理培训工作;

(三)具有五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历,或从事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审查、审判、诉讼、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或执业水平,精通知识产权某一或多个业务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七)承担过协会授课培训工作,且反馈良好者优先。

二、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报。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应填写《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培训师资信息登记表及授课意向表》《个人信息表》。

(二)入库审核。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就材料是否齐全、被推荐人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业务水平、授课经验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就推荐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审核。

(三)入库评定。通过初步审核的申报人须根据选择的专题提交相应课程提纲PPT及试讲视频,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经评定符合教育培训师资库入库条件的被推荐人,由协会登记备案并对外发布,确定选入教育培训师资库。

三、报名方式

(一)申报人员填写《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培训师资信息登记表及授课意向表》(附件1)、《个人信息表》(附件2)。附件1需经所在单位加推荐意见及盖章。

(二)请各单位2026118日前将推荐人员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培训师资信息登记表及授课意向表》(附件1电子件及盖章扫描件个人信息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扫描件(若有专业技术职称请提供)发至邮箱mail@acpaa.net

四、师资库管理

(一)师资库将实行相对稳定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师资库进行更新调整和补充征集;

(二)协会将实时了解师资履职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师资进行宣传表扬,对无法达到履职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授课的师资人员实施退出机制。培训师资人员开展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鼓励协会理事、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资深专利代理师、骨干专利代理师以及从事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审查、审判、诉讼、管理、科研及教学的资深专家加入协会教育培训师资库,希望各单位对协会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

(二)协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实际、个人特长、业绩、对专利代理工作的贡献等择优甄选、评定入库。入库专利代理师及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将作为今后协会评优评先等评测工作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利代理培训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附件3)相关要求办理。

 

附件:1.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培训师资信息登记表及授课意向表

    2.个人信息表

    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利代理培训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

 

 

联 系 人:丛敬哲  董静文  

联系电话:010-62089415  010-62089421

邮   箱:mail@acpaa.net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6年1月4日


版权归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京备12047258 技术支持: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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