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6-02-13 浏览量: |
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遴选规则》“动态管理”部分移出名单情形第五条所指的“不正当使用名单行为”
明确如下:
一、为其他机构代交代报专利申请、专利预审等业务。
二、对自身专业能力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通过风险代理、包授权等方式,对专利申请结果做出不当承诺。
三、恶意贬损其他已进入或未进入名单的机构,进行比较性宣传,恶意炒作案件,抢夺客户资源。
四、就预审业务收取明显不合理的额外费用。
五、存在人均专利代理量畸高、未履行代理师签名责任等与高质量服务相悖的行为。
六、其他破坏专利代理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或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