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关于推荐专利代理师担任技术调查官助理候选人员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加强知识产权行业建设,进一步提升专利代理业务水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积极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推荐技术调查官助理。今年,协会将面向所有广州地区的专利代理机构启动第一批技术调查官助理申报信息采集工作。本次拟推荐专利代理人员5名。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中午12:00,逾期申报无效。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一)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推荐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理工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技术领域的工作,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良好的文字材料撰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热心公益,有精力投入技术调查官助理工作; 5.任职回避情形参考《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受处分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推荐人员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曾受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处分的; 7.具有律师执业证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技术调查官助理的情形。 (二)执业条件 1.执业3年以上(含3年)的专利代理师(如执业期间有间断,则以累计执业时间计算)。 2.近3年累计代理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5件以上,作为代理师或者鉴定专家参与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诉讼、专利行政调处案件5件以上。 3.具有机械、电学、医药、化学其一专业领域。 (三)岗位要求 1.岗位职责:技术调查官助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明确案件技术事实争议焦点;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参与技术事实的调查取证、勘验、保全;参与询问、听证、庭前会议、庭审活动;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列席合议庭评议;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相关专业人员提出鉴定、咨询意见;出具书面意见并对其负责等。任职期间应遵守法院的工作守则,并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岗位培训。 2.岗位聘期:1年 3.时间要求:排班制,每周一天,固定一人到法院指定办公地点开展工作,按照参加案件的性质听从法院安排。 4.回避制度:专利代理师作为技术调查官助理接受技术调查室指派参与到专利诉讼案件中时,需按照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有关的回避制度执行。 二、申报方式 各专利代理机构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认真填写 “技术调查官助理人选推荐表”,并在该表格“被推荐人意见”处手写签名、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盖章后,将该文件的pdf版发送至协会edu@acpaa.net邮箱进行申报。每家机构限报1人。 三、选拔方式 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成立技术调查官助理推荐工作组,进行技术调查官助理的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 各专利代理机构需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对于有不实申报的,一经核实,将停止该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调查官助理推荐申报,情节严重的,协会给予处分,并视情况转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 未尽事宜可与工作组联系。 联 系 人:丛敬哲 联系电话:010-82117071 邮 箱:edu@acpaa.net 附件:技术调查官助理人选推荐表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3年2月17日